公司加班(值班)工資暫行規定(草擬稿)
為規范公司加班工資的管理,進一步調動全體職工的工作積極性,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,根據相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:
一、按照勞動部《關于印發<工資支付暫行規定>的通知》,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工資:
(1)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,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%支付勞動者工資;(午班:30元,晚班:50元)
(2)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,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%支付勞動者工資;(周六、周日加班:60元/天)
(3)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,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%支付勞動者工資。(法定節假日加班:100元/天)
(4)公司固定每周值班制度按以前標準執行,值班時間限定每周六上午(一層營業大廳固定值班時間為周六、周日),由部門領導安排好每周值班人員,做好各項工作保障制度。值班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%支付勞動者工資;(公司每周固定值班:60元/天)
二、加班的界定和加班時間的計算
(1)中午及晚上加班應按1小時起步計算,不滿一小時則不作加班;
(2)周末加班應按半天滿2小時起步計算,不滿兩小時則不作加班;
(3)法定節假日加班時間則按辦公室出具的值班表上時間為準;
三、安排加班需填寫加班審批表,由部門領導提請分管領導審批后報辦公室備案,月末由辦公室結合打卡記錄統一考勤(特殊如外勤情況不能打卡須報辦公室備案),加班就餐自行解決;各部門安排的固定值班無需填寫審批表。
四、不得無故或違背客觀實際情況刻意加班,若發現有此情況者給予嚴懲,公司辦公室負責督查。
五、本暫行辦法由董事會負責解釋。
六、本暫行辦法自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起執行。
附:加班審批表
安慶市房屋置業擔保公司
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
附件:
安慶市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加班審批表
申請日期:
申請部門
申請人
預 定
加班時間自: 至:
工 作 地 點
加 班 事 由
加 班 計 劃
工作人員名單
工作安排
員工簽字
部門負責人
主管領導
備注
注:此單工作任務完成后交辦公室